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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65体育博彩:印发《攀枝花市2016年十项民生工程及19件民生大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07-13 点击次数:

 

 

 

 

 

 

 

攀委办发〔201619

 

 

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365体育博彩:印发《攀枝花市2016年十项民生工程

19件民生大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有关部委,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

《攀枝花市2016年十项民生工程及19件民生大事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421

攀枝花市2016年十项民生工程

19件民生大事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民生工作思路,根据省委、省政府对于2016年民生工程和突出办好民生大事的工作安排,市委、市政府决定2016年继续实施十项民生工程,突出办好19件民生大事。剔除重复内容(省级7项,市级5项),十项民生工程及19件民生大事共安排资金41.57亿元。

 

十项民生工程

 

十项民生工程计划安排资金41.15亿元,其中:上级资金12.3亿元,市级资金0.89亿元,县(区)资金3.04亿元,其他资金24.92亿元。

一、就业促进工程(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农牧局、市总工会、市残联)

(一)工作目标

1.省级目标

1)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城镇新增就业1.5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0.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2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2013级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5%;品牌培训930人;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2500人。对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促进其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体局)

2)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00人。(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3)扶持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6600人。(责任单位:市残联)

4)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待8月份毕业生就业工作结束后,根据统计情况报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市级目标

5)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完成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500人。(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二)项目资金

资金安排合计3644.73万元,其中:上级资金3369万元,市级资金125.5万元,县(区)资金148.23万元,其他资金2万元。

1.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资金安排3463.48万元,其中上级资金3271万元,市级资金110万元,县(区)资金82.48万元。

2.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安排63.5万元,其中上级资金48万元,县(区)资金13.5万元,其他资金2万元。

3.扶持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资金安排26.75万元,其中市级资金7.5万元,县(区)资金19.25万元。

4.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县(区)资金安排33万元。

5.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资金安排58万元,其中上级资金50万元,市级资金8万元。

二、扶贫解困工程(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扶贫移民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总工会、市残联、市民宗委、米易县人民政府)

(一)工作目标

1.省级目标

1)农村扶贫解困。扶持6457人农村扶贫对象脱贫。(责任单位:市扶贫移民局)

2)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助救助对象参保参合;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3)法律援助。为受援人群提供法律援助1.5万人次,其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0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3万件。新建12个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4)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给予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每人每年960元奖扶金;给予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4800元或6000元扶助金;给予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育龄夫妇每户3000元一次性奖励金。(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5)困难职工救助。为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每人每年提供300元至1000元生活和医疗救助。(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6)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扶持12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为700名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型辅助器具;对残疾人扶贫对象实行生活费补贴,核定其年收入与国家贫困线标准差额,据实发放差额补助,使其年收入达到国定贫困线标准。(责任单位:市残联)

7)贫困家庭残疾人健康救助。对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50例;为100名贫困家庭和福利机构内的脑瘫儿童提供康复救助,包括资助康复训练、康复手术和适配辅助器具;为23名贫困家庭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手术、助听器适配、听力语言康复训练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残联)

8)为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教师建设周转房75套。(市教体局)

2.市级目标

9)民族地区核桃产业发展。在仁和区、米易县实施10000亩核桃基地后期扶持项目,在盐边县新建3000亩核桃基地。(责任单位:市民宗委)

10)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完成538户避险解困农房建设(含外出购房),16公里道路硬化和35公里沟渠整治。(责任单位:米易县人民政府)

11)乌东德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东区、钒钛高新区完成农村移民搬迁安置总任务进度的20%。(责任单位:市扶贫移民局)

(二)项目资金

资金安排合计27680.93万元,其中:上级资金23900万元,市级资金1265.36万元,县(区)资金2240.57万元,其他资金275万元。

1.农村扶贫解困:资金安排3021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496万元,市级资金850万元,县(区)资金400万元,其他资金275万元。

2.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金安排2052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530万元,市级资金30万元,县(区)资金492万元。

3.法律援助:资金安排101.58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8.38万元,市级资金40万元,县(区)资金43.2万元。

4.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安排1242.79万元,其中上级资金978.13万元,市级资金127.35万元,县(区)资金137.31万元。

5.困难职工救助:资金安排253.84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90万元,市级资金38万元,县(区)资金25.84万元。

6.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资金安排145.92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2.49,市级资金45.01万元,县(区)资金88.42万元。

7.贫困家庭残疾人健康救助:资金安排108.8万元,其中上级资金20万元,市级资金35万元,县(区)资金53.8万元。

8.为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教师建设周转房:市级资金安排100万元。

9.民族地区核桃产业发展:上级资金安排200万元。

10.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县(区)资金安排1000万元。

11.乌东德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上级资金安排19455万元。

三、教育助学工程(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科知局、东区人民政府、仁和区人民政府、攀枝花学院)

(一)工作目标

1.省级目标

1)学前教育。开工建设7所城乡公办幼儿园;减免民族待遇县1.8万名在园幼儿保教费;减免900名其他非民族地区贫困家庭在园幼儿保教费。(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2)义务教育全免费。全面实行 三免一补,对11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对2.1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3)职业教育。中职学校招生6300人,免除除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外的1.22万名中职在校学生学费。(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4)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7400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免除8100名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学费;为6400名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为4500名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500名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资助500名家庭经济困难职工子女上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该项目由团省委依据捐方意愿选择资助地区范围);资助121名业余训练贫困学生运动员。(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总工会、团市委、攀枝花学院)

5)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计划为6.18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6)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在高考招生录取时,根据各地申报情况和考生填报意向、考分等,统筹确定具体招录任务。(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2.市级目标

7)学校建设。完成攀枝花市第四十二中小学校建设,完成成都外国语学校攀枝花分校(原攀枝花市第四十一中小学校)主体工程总进度30%的建设任务(责任单位:东区人民政府);完成仁和思源实验学校(原仁和镇中心学校)二期场平建设的70%(责任单位:仁和区人民政府)。

8)科普示范学校(社区)建设。建立1个科普示范学校和1个科普示范社区。(责任单位:市科知局)

9)体彩公益金助学。利用体彩公益金为150名贫困体育特长生和20名残疾人运动员助学。(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二)项目资金

资金安排合计26245.18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3099.15万元,市级资金1146万元,县(区)资金3919.03万元,其他资金8081万元。

1.学前教育:资金安排903.6万元,其中上级资金672.6万元,市级资金30万元,县(区)资金201万元。

2.义务教育全免费:资金安排9370.06万元,其中上级资金7883.8万元,市级资金300万元,县(区)资金1186.26万元。

3.职业教育:资金安排180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500万元,市级资金300万元。

4.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金安排2753.52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860.75万元,市级资金342万元,县(区)资金469.77万元,其他资金81万元。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安排2392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182万元,市级资金150万元,县(区)资金1060万元。

6.学校建设:资金安排9000万元,其中县(区)资金1000万元,其他资金8000万元。

7.科普示范学校(社区)建设:资金安排9万元,其中市级资金7万元,县(区)资金2万元。

8.体彩公益金助学:市级资金安排17万元。

四、社会保障工程(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残联、团市委、米易县人民政府)

(一)工作目标

1.省级目标

1)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320元;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160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23万人,参保缴费人数达到10万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3)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增民办公办养老机构床位2000张、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300张;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6个;为15930名困难家庭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制度覆盖涉农县(区),农村居民参合率达到97%,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达到380元。(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人社局)

5)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招募省级西部计划志愿者20 人。(责任单位:团市委)

6)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为8025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责任单位:市残联)

7)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300户贫困残疾人提供家庭无障碍改造。(责任单位:市残联)

8)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以条件成熟的农村乡镇中心敬老院为依托建立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6个,开展农村社会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市级目标

9)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完成市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残联)

10)社会救助中心建设。完成米易县社会救助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米易县人民政府)

(二)项目资金

资金安排合计48986.07万元,其中:上级资金41210.89万元,市级资金1940万元,县(区)资金4055.18万元,其他资金1780万元。

1.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安排805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7025万元,市级资金100万元,县(区)资金925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安排7496.23万元,其中上级资金6850.55万元,市级资金240万元,县(区)资金405.68万元。

3.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安排2872.54万元,其中上级资金2262.54万元,市级资金500万元,县(区)资金110万元。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安排28033.98万元,其中上级资金24700万元,市级资金1000万元,县(区)资金2333.98万元。

5.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资金安排583.52万元,其中上级资金256万元,市级资金80万元,县(区)资金247.52万元。

6.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资金安排109.8万元,其中上级资金56.8万元,市级资金20万元,县(区)资金33万元。

7.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上级资金安排60万元。

8.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其他资金安排1000万元。

9.社会救助中心建设:其他资金安排780万元。

五、医疗卫生工程(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市残联、盐边县人民政府)

(一)工作目标

1.省级目标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到93%。(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2)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全面实行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按核定取消药品加成额的20%足额给予专项补助。(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3)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全市实行免费婚前体检,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按每对婚前体检对象补助240元标准实行统一的检查项目,婚前医学检查率较2015年提高5%。(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向城乡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5)食品安全。开展粮油、果蔬、肉类、乳制品等大宗食品全产业链重点监管监测,完成食品抽检和食品专项整治抽检样品298批次。(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

2.市级目标

6)医院建设。新建盐边县人民医院医技楼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盐边县人民政府)

7)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开展91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其中服药治疗750名,住院治疗160名。(责任单位:市残联)

8)食品安全保障。完成500户明厨亮灶工程、2户农产品批发市场试点快检室建设。(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

(二)项目资金

资金安排合计7566.13万元,其中:上级资金6564.4万元,市级资金275.3万元,县(区)资金726.43万元。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安排4866.9万元,其中上级资金4370万元,市级资金203万元,县(区)资金293.9万元。

2.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资金安排188.82万元,其中上级资金72.29万元,市级资金21万元,县(区)资金95.53万元。

3.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资金安排102.85万元,其中上级资金55万元,市级资金4.5万元,县(区)资金43.35万元。

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资金安排79.77万元,其中上级资金39.74万元,市级资金1万元,县(区)资金39.03万元。

5.食品安全:资金安排201.19万元,其中上级资金64.37万元,县(区)资金136.82万元。

6.医院建设:上级资金安排1963万元。

7.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资金安排153.6万元,其中市级资金45.8万元,县(区)资金107.8万元。

8.食品安全保障:县(区)资金安排10万元。

六、百姓安居工程(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市商务粮食局、市质监局、仁和区人民政府)

(一)工作目标

1.省级目标

1)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大力推进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28户。(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2)缓解城镇居民住房困难。计划改造城镇危旧房棚户区4743户,新增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1310户。(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3)安全社区建设。建成省级安全社区3个。(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2.市级目标

4)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完成1个电子商务进农村市级服务中心、4个电子商务进农村县级中心、10个乡镇服务站点建设并试运营;完成60个智慧社区O2O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5)原粮低温库升级改造。完成四川攀枝花国家粮食储备库 2.2 万吨原粮低温库、攀枝花密地国家粮食储备库 2.1 万吨原粮低温库升级改造并试运行验收。(责任单位:市商粮局)

6)电梯安全保障。对使用年限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7)隔音设施建设。完成仁和滨河歌城隔音设施建设并进行日常管护。(责任单位:仁和区人民政府)

(二)项目资金

资金安排合计35045.1万元,其中:上级资金6231万元,市级资金228.1万元,县(区)资金9690万元,其他资金18896万元。

1.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资金安排3731.1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456万元,市级资金209.1万元,县(区)资金1066万元,其他资金1000万元。

2.缓解城镇居民住房困难:资金安排29131万元,其中上级资金3100万元,县(区)资金8555万元,其他资金17476万元。

3.安全社区建设:资金安排44万元,其中市级资金5万元,县(区)资金19万元,其他资金20万元。

4.电子商务示范项目:资金安排905万元,其中上级资金500万元,县(区)资金5万元,其他资金400万元。

5.原粮低温库升级改造:上级资金安排1161万元。

6.电梯安全保障:资金安排53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4万元,市级资金14万元,县(区)资金25万元。

7.隔音设施建设:县(区)资金安排20万元。

七、道路通畅工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民宗委、市农牧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花城新区管委会、米易县人民政府、盐边县人民政府)

(一)工作目标(市级目标)

1.公交线路调整优化。对2条公交线路进行调整优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道路建设。攀大高速四川境工程项目路基标段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新建便民道路10公里,硬化乡村便民道路40公里(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完成民族地区16公里道路硬化(责任单位:市民宗委);花城新区干坝塘天星坝干通路工程路基开挖土石方144万立方米(责任单位:花城新区管委会);完成米会路(坪山至新山段)、二滩环湖路(大深沟至窝坪段)改建工程(责任单位:米易县人民政府);完成金江村麦田组4.7公里道路、河心水库至渡金线工程(一期)路基工程建设(责任单位: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完成盐边县S216线大修工程(责任单位:盐边县人民政府)。

3.成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米攀段。完成项目建设投资11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二)项目资金

资金安排合计14261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7840万元,县(区)资金3767万元,其他资金131003万元。

1.调整优化公交线路:其他资金安排3万元。

2.道路建设:资金安排32607万元,其中上级资金7840万元,县(区)资金3767万元,其他资金21000万元。

3.成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米攀段:其他资金安排110000万元。

八、民生基础设施工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烤烟办、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米易县人民政府)

(一)工作目标

1.省级目标

1)农村交通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80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国省干线公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数达到85。(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新增有效灌面2000亩。(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2.市级目标

4)观音岩引水工程。完成观音岩管桥合拢,尖山隧洞贯通。(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5)马鞍山水库工程。完成主体工程施工,谭家田充水隧洞80%洞身段开挖工程量,新山水库大坝基础开挖,完成南、北干渠总工程量的20%。(责任单位:米易县人民政府)

6)麻陇至晃桥引水工程。完成支渠砼衬砌4公里,隧洞掘进0.35公里。(责任单位:米易县人民政府)

7)烟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麻陇至晃桥烟区引水工程总工程量的60%,年度投资达到1820.6万元;完成跃进水库渠系配套工程建设,年度投资达到1628.1万元;常规烟基项目(土地整理、蓄水池、沟渠、机耕道、管网、烤房、烟夹及分风板、农机具等)进场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30%,年度投资达到1689.5 万元。(责任单位:市烤烟办)

8)马店河水厂供水工程建设。完成马店河水厂供水工程一期部分处理池建设,年度投资达到1500万元。(责任单位: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9)楚攀天然气支线及攀枝花天然气利用项目。楚攀支线管道工程实现开工建设,钒钛高新区至花城新区输气管线工程、钒钛高新区至金江输气管线工程完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0)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工建设并完成场平施工。(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11)太阳能提灌站建设。完成东区银江镇阿署达村、米易白马镇龙塘村等6座太阳能提灌站建设。(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二)项目资金

资金安排合计97900.02万元,其中:上级资金8998.7万元,市级资金1701万元,县(区)资金3900万元,其他资金83300.32万元。

1.农村交通建设:资金安排200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 1000万元,市级资金500万元,县(区)资金500万元。

2.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市级资金安排1201万元。

3.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资金安排2144.82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800万元,县(区)资金100万元,其他资金244.82万元。

4.观音岩引水工程:其他资金安排15000万元。

5.马鞍山水库工程:资金安排400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000万元,县(区)资金3000万元。

6.麻陇至晃桥引水工程:上级资金安排200万元。

7.烟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安排6304.2万元,其中上级资金3448.7万元,县(区)资金300万元,其他资金2555.5万元。

8.马店河水厂供水工程建设:资金安排150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000万元,其他资金500万元。

9.楚攀天然气支线及攀枝花天然气利用项目:其他资金安排55000万元。

10.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其他资金安排10000万元。

11.太阳能提灌站建设:上级资金安排550万元。

九、生态环境工程(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农牧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东区人民政府、西区人民政府、仁和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花城新区管委会、米易县人民政府、盐边县人民政府)

(一)工作目标

1.省级目标

1)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管护国有林350.38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27.5万亩,补偿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133.82万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耕地质量建设。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2.31万亩(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大力实施田网、渠网、路网三网建设,建成高标准农田2万亩。(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2.市级目标

3)工业污染治理。完成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球团厂脱硫设施升级改造并实现试运行。(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4)二滩滑坡塌岸治理。启动房屋加固、重建及风貌塑造,力争完成工程量的30%,争取省级以上到位资金1000万元(责任单位:盐边县人民政府);启动9.5公里环湖路水毁恢复工程、水路村一社滑坡治理工程征地补偿工作,完成桥梁、挡墙建设工程量的50%,争取省级以上到位资金2000万元(责任单位:米易县人民政府)。

5)生态修复工程。完成东区、青龙山干旱、半干旱生态治理和修复项目1000亩苗木栽植任务;完成保安营片区迹地植被恢复及封山育林后期管护工作验收检查;完成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脆弱区典型地段生态修复二期工程(马坎片区)后期管护工作验收检查。(责任单位:市林业局、东区人民政府、仁和区人民政府)

6)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对宝鼎矿区摩梭河片区5万平方米矿山地质面积进行恢复治理。(责任单位:西区人民政府)

7)景观打造。完成宝灵寺至五十一连接桥段河道景观打造项目总工程量的 50%(责任单位:仁和区人民政府);完成花城新区石头潭景观工程建设(责任单位:花城新区管委会)。

(二)项目资金

资金安排合计18708.32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1049.82万元,县(区)资金1801万元,其他资金5857.5万元。

1.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上级资金安排4343.82万元。

2.耕地质量建设:资金安排3358万元,其中上级资金2707万元,县(区)资金651万元。

3.工业污染治理:其他资金安排950万元。

4.二滩滑坡塌岸治理:资金安排3499万元,其中上级资金2349万元,县(区)资金1150万元。

5.生态修复工程:上级资金安排1450万元。

6.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上级资金安排200万元。

7.景观打造:其他资金安排4907.5万元。

十、文化体育工程(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教体局)

(一)工作目标

1.省级目标

1)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免费开放6个图书馆、6个文化馆、4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2个博物馆纪念馆。(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2)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向群众免费开放体育锻炼76万人次。(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3)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免费放映农村公益电影4212场次。(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4)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完成351个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2.市级目标

5)社区和学校公益电影放映。在130个社区共放映公益电影1560场,确保每个社区每月1场;在122所具备放映条件的学校共放映公益电影488场,确保每所学校每月放映4场。(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6)健身设施安装。安装健身路径15套,为全市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单位更换、安装篮球架25副,为部分旅游新村购置室外乒乓球桌25张。(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7)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建设。完成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主体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二)项目资金

资金安排合计3039.97万元,其中:上级资金721.04万元,市级资金2162.72万元,县(区)资金156.21万元。

1.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资金安排547.39万元,其中上级资金484.09万元,市级资金18万元,县(区)资金45.3万元。

2.体育场馆免费开放:资金安排238.68万元,其中上级资金200万元,县(区)资金38.68万元。

3.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资金安排54.25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9.13万元,市级资金5.94万元,县(区)资金29.18万元。

4.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上级资金安排17.82万元。

5.社区和学校公益电影放映:资金安排85.83万元,其中市级资金43.78万元,县(区)资金42.05万元。

6.健身设施安装:资金安排96万元,其中市级资金95万元,县(区)资金1万元。

7.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建设:市级资金安排2000万元。

 

 

 

19件民生大事

 

19件民生大事计划安排资金8.33亿元,其中:上级资金4.29亿元,市级资金0.24亿元,县(区)资金1.3亿元,其他资金2.5亿元。

一、省级民生大事

13件省级民生大事资金安排合计68161.95万元,其中:上级资金34741.53万元,市级资金2438.12万元,县(区)资金12986.48万元,其他资金17995.82万元。

(一)改善提升80公里农村公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省级民生工程项目)

扎实推进交通精准扶贫,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完成县乡道改造40公里,建成通村硬化路40公里。资金安排200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000万元,市级资金500万元,县(区)资金500万元。

(二)改造428户农村危房。(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省级民生工程项目)

加大对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完成全市428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资金安排2031.1万元,其中上级资金956万元,市级资金9.1万元,县(区)资金1066万元。

(三)改造城镇危旧房棚户区4743户。(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省级民生工程项目)

全市新建、改建城镇危旧房棚户区4743户。资金安排28868万元,其中上级资金3000万元,县(区)资金8490万元,其他资金17378万元。

(四)新增发放租赁补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省级民生工程项目)

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310户。资金安排263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00万元,县(区)资金65万元,其他资金98万元。

(五)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人社局)(省级民生工程项目)

按照中央医改部署,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缓解城乡居民看病贵问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达到380元。资金安排28033.98万元,其中上级资金24700万元,市级资金1000万元,县(区)资金2333.98万元。

(六)加大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力度。(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加强艾滋病、包虫病、血吸虫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病人免费治疗在治人数1500人。资金安排60.2万元,其中上级资金48.7万元,县(区)资金11.5万元。

(七)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

在继续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困难残疾人生活困难问题,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6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安排203.78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11.76万元,市级资金72.02万元,县(区)资金20万元。

(八)提高全省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提高全市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按在校学生人数,对全市现有的8所公办普通高中按生均300元补助办学经费。上级资金安排564.66万元。

(九)免除567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幼儿保教费。(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免除567人非民族自治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幼儿保教费。上级资金安排9.3万元。

(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人社局)

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资助和生活补助;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在发放中职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生活补助。资金安排45.31万元,其中上级资金38.31万元,市级资金7万元。

(十一)实现20个贫困村脱贫。(责任单位:市扶贫移民局)(省级民生工程项目)

加大扶贫力度,实施精准扶贫,实现20个贫困村脱贫退出,6457人贫困人口减贫。资金安排3021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496万元,市级资金850万元,县(区)资金400万元,其他资金275万元。

(十二)治理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安置178户农户。(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对已排查发现威胁群众生产生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治理,开展1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实施178户分散农户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上级资金安排916.8万元。

(十三)推进2个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省级民生工程项目)

支持全市2个小农水重点县开展以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为主的项目建设,新增有效灌面2000亩。资金安排2144.82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800万元,县(区)资金100万元,其他资金244.82万元。

二、市级民生大事

6件市级民生大事资金安排合计1513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8200万元,其他资金6930万元。

(十四)攀枝花市第四十二中小学校建设。(责任单位:东区人民政府)(市级民生工程项目)

完成攀枝花市第四十二中小学校校区所有建设工程建设。其他资金安排3000万元。

(十五)盐边县S216线大修工程。(责任单位:盐边县人民政府)(市级民生工程项目)

完成盐边县S216线43公里大修工程。上级资金安排7000万元。

(十六)宽带乡村信息惠民工程。(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完成45个行政村宽带乡村建设。其他资金安排2430万元。

(十七)市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残联)(市级民生工程项目)

完成市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其他资金安排1000万元。

(十八)马店河水厂供水工程建设。(责任单位: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民生工程项目)

完成马店河水厂供水工程一期部分处理池建设。资金安排150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000万元,其他资金500万元。

(十九)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单位:西区人民政府)(市级民生工程项目)

对宝鼎矿区摩梭河片区5万平方米矿山地质面积进行恢复治理。上级资金安排200万元。

 

附件:2016年攀枝花市十项民生工程及19件民生大事项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