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止境外新冠肺炎病例输入,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从境外疫情国家(地区)入攀人员抵攀后,应服从各县(区)应急指挥部安排,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观察期从抵攀之日算起。
二、对拟近期从境外疫情国家(地区)入攀人员,在攀接待人员应及时向其转告本公告内容,并主动向社区(村)或单位报告其基本情况、入境时间、行程信息及联系方式等。
三、凡2020年3月5日—3月18日之间,已从境外疫情国家(地区)抵攀的人员,须主动如实向所在地社区(村)或单位报告登记,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严格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四、凡从境外无疫情国家(地区)入攀人员抵攀后,均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接受所在地社区(村)或单位的管理。
五、凡境外国家(地区)抵攀人员须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对拒不配合调查或故意隐瞒病情、接触史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攀枝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8日